根據《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關于調整我省大中專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閩價〔2000〕費字245號)、《關于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閩價費〔2012〕356號)、《關于核定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與菲律賓波比丘大學合作舉辦護理專業專科教育項目學費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2〕217號)、《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公辦學校學生宿舍安裝空調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2〕299號)等規定,2016年秋季,本院對在校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代辦費項目嚴格限定為教材費、新生入學復查體檢費和因軍訓統一代辦的服裝費三項,遵循“即時收取、多退少補、不得盈利、及時結算”的原則,單獨立賬,并按學期進行結算,學年結束前向學生公布結算結果,學生畢業當年予以結清。
現將本學年各專業各年級收費項目和標準公示如下:
一、學費
2014級、2015級、2016級高職生護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2000元/生.學年,體育保健專業(健康休閑方向)專業60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6600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
1300元/生.學年(空調四人間),920元/生.學年(空調原六人間),870元/生.學年(空調新六人間上下鋪),970元/生.學年(空調新六人間工藝床)。
三、代辦費
(一)教材費:2015級高職生500元/生.學年,2016級高職生800元/生.學年。
(二)新生入學復查體檢費:70元/生。
(三)新生軍訓迷彩服和實訓服:240元/生。
學費、住宿費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代辦費按實列支,多退少補。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郭素華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