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關于調整我省大中專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閩價[2000]費字245號)等規定,2015年秋季,本院對在校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代辦費項目嚴格限定為教材費、因軍訓統一代辦的服裝費等,遵循“即時收取、多退少補、不得盈利、及時結算”的原則,單獨立賬,并按學期進行結算,學年結束前向學生公布結算結果,學生畢業當年予以結清。
經省物價局、財政廳批準,現將本學年各收費項目和標準公示如下:
1.學費:中職生免學費。
2.住宿費: 800元/生.學年。
3.代辦費:
①教材費: 2014級中職生500元/生.學年,2015級中職生800元/生.學年。
②新生實訓服:152元/生。
③超額水電費:180元/生.學年
備注:學費、住宿費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代辦費按實列支,多退少補。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郭素華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