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校園內的突發公共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現對2009年3月修訂的《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處置突發事件預案》作進一步補充修訂,并予印發。
一、預案制定原則
建立健全處置校園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長效機制,掌握應對公共突發事件及群體性事件的主動權,維護校園公共秩序和師生權益,牢固樹立“預防為主”、“平安校園”、“學生安全第一”的觀念,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認真扎實地做好校園安全工作。對可能出現影響校園或社會安全穩定的言論、動態或已經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做到依法辦事,確保信息暢通,處置及時果斷。
二、適用范圍
(一)校園社會安全類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外涉及學校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發生在校園及校園周邊的各種嚴重暴力傷害、群毆導致師生傷亡的治安和刑事案件;針對學院師生的各類恐怖事件;在校園內進行非法傳教等政治性活動;其他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二)校園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校園內個重點部位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園及周邊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其他突發災難事故等。
(三)校園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包括突然發生在學院內和學院所在地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學院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公共事件。
(四)校園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氣象、洪水、地震災害等以及由地震誘發的各類次生災害等,對學校及師生造成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事件。
(五)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針對學院網絡的有害程序事件、網絡攻擊事件、信息破壞事件、信息內容安全事件、設備設施故障和災害性事件。
(六)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要求
(一)院處置公共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領導、相關處室和系部負責人組成(見附件一)。
(二)職責及要求
1、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定期排查,及時解決學院存在的安全隱患。健全機制,快速應對。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院領導及有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處置工作。
2、各處室、系部要組織本部門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政策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原則和預案,加強防范意識。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苗頭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把不穩定的因素控制在萌芽狀態。
3、院保衛處為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牽頭負責處室。突發事件的第一發現人須及時向院保衛處值班人員報警,院保衛處值班人員接警后須在第一時間報告一線值班人員,并同時報告帶班院領導,重要重大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院黨政主要負責人。一線值班人員應立即趕到事發現場,根據現場事態及時向帶班院領導報告現場情況,同時向院辦公室報告事態信息,并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帶班院領導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接到信息應立即趕到現場,并組織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置,按信息報送要求及時向上級領導和相關部門通報現場處置情況。
4、突發事件對外報道由院辦公室負責。
四、信息報告制度
(一)堅持值班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可能發生突發性事件信息,及時報告,以利于有效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
(二)輔導員、班主任、宿管員要經常深入班級、學生宿舍,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動態,收集潛在性、預警性、深層次的信息,并及時報告。
(三)學生干部和各班級信息員要充分發揮作用,及時把本班級、本宿舍發生的異常情況各報系部、學生工作處、保衛處和宿管科,以便學院盡早掌握第一手資料。
五、各類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安定穩定事件
1、處置程序
(1)發現學生未向學院相關部門申請自主舉行校內大型集會、外來單位或人員擅自召集學生集會及各種未經審批贊助學生團體活動等,應立即報告保衛處及一線中層值班人員,并及時到達現場;保衛處人員應及時控制集會主持人,同時通知監控室及時調用集會現場周邊探頭適時監控,通知門衛保安關閉學院大門,加強警衛;一線值班人員應及時向帶班院領導匯報事態發展情況與現場處置情況。
(2)發現校園網絡出現反動或不良信息,校園網絡監督員及有關人員應立即通知學院信息中心關閉或封堵有害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傳播擴散,及時將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和院領導。
(3)根據現場情況,一線值班人員,應及時了解情況控制事態,視情節輕重通知相關處室、系部等人員,有關人員接到通知應立即趕到現場處理事件。
2、注意事項
(1)在有關領導未到場時不要輕易對事態加以評論和譴責,避免激發學生不良情緒。
(2)要注意觀察、掌握組織者相貌特征、名字等有關第一手資料。
(3)加強網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建立健全責任制,加強管理與監控,做到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
(4)加強網絡安全技術保障和物質保障工作。
(二)火災事故
1、處置程序
(1)發現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一線值班人員和電工。
(2)各接警人員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一線值班為現場第一指揮員,保衛處人員應配合電工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果斷措施,并組織指揮現場人員迅速采取果斷施用消防器具進行撲救;對小火(局部小范圍)立即撲滅;對于大火應立即組織學生疏散并同時報“119”火警。
報警內容:閩侯荊溪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報警人***,聯系電話*******。報警后要派出人員到校門外公路橋頭交接處或校門口等候,以便為消防車引路。
(3)在撲救火災的同時一線值班應立即通知院領導及相關處室、系部。
(4)現場工作人員(輔導員、宿管員)應及時組織學生疏散,由宿管員立即打開疏散門,輔導員在樓梯把守指揮,防止擠傷踩踏事故發生。先救人,后救物,及時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學生疏散后,應及時檢查傷亡情況。
(5)保衛部門設置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接近火場。門衛保安人員做好警衛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學院。
2、注意事項
(1) 火災撲救的首要任務是救人,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 救火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 在逃生時應先用濕布捂住口鼻,然后貓腰或爬行快速逃離火災現場。
(4) 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救火。
(三)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程序
(1)發現食品中毒事件應立即向院領導以及相關處室、系部負責人報告,并在醫務室人員和其他同志的協同下,以最快的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醫務室或就近醫院救治。
(2)由后勤管理處會同保衛處封存食品留樣和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許進入食堂操作間和售飯處。
(3)學工處立即組織學生會、團委會干部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
(4)經院領導審定,辦公室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2、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學生工作處及輔導員、班主任要及時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2)如有家長來學院探視,學生工作處等相關人員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一般不公開對外擴散信息。如須對發布信息由院辦公室負責,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
(4)新聞媒體如要求采訪,必須經過院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避免報道失實。
(四)群體性突發事件
1、處置程序
(1)事件發生時,保衛處、學生工作處、系部負責人和輔導員、班主任、宿管員和其他教職工應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并立即向院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2)各有關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處置。
(3)如果有人受傷,應立即送往院醫務室或附近醫院救治。
(4)如遇斗毆事件,須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將雙方主要責任人和參與人員帶往保衛處。
(5)如遇社會閑雜人員在校內鬧事,須立即撥打公安“110”報警,并控制鬧事人員。門衛保安人員應在事件發生時立即關閉校門以防鬧事人逃逸。
2、注意事項
(1)處理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注重正面疏導、正面教育。
(2)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五)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等)
1、處置程序
(1)遇到洪水、地震、臺風應及時通過廣播等各種方式通知全校師生洪水、臺風可能發生和登陸時間,做好防范工作;地震發生應立即啟動預案,果斷處置。在未解除預警期間禁止學生外出,保安人員要做好門衛看管工作。
(2)各相關處室領導和教工搶險隊成員全體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3)輔導員必須住校,做好學生的點名工作,并及時將點名結果報學生工作處。
2、注意事項
(1)遇到突發險情時應及時疏散人員,并準確報告險情位置和事態發展情況。
(2)在救援隊未到時要妥善處置,確保人員安全。
(六)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
1、處置程序
(1)接到報案后,保衛處人員和一線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穩定事態并保護現場。
(2)經請示院領導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2、注意事項
(1)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2)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為第一原則。
六、保障措施
學院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處置需要,對各類資源實行統一調度,決定調用工作人員、辦公場所、招待所、車輛及其它物質。
七、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發現及時、報告準確、處置得當,使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遲報、漏報、隱瞞不報等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處理突發事件中推諉責任、離崗脫崗、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各類公共突發事件預案流程圖
九、信息報送流程
附件一: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處置校園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二:重要聯系電話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