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福建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組建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新校區座落于福州市閩侯荊溪,占地537畝,建筑面積11.1萬平方米。現設有護理、藥學、醫學檢驗、影像、助產、口腔工藝技術等十四個專業。學院編制598人,現有教職工255人,在校生4087名。經省人事廳、省衛生廳同意,2009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科帶頭人、教師15人,現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應聘崗位 |
人數 |
招聘專業 |
學歷
(職稱) |
備注 |
教師 |
1 |
影像設備學 |
本科及
以上 |
1.211高校本科畢業生; 2.省內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要求其綜合成績進入年級前30%;3.(專升本)本科生報考,要求專科階段專業與本科、研究生專業相一致 |
教師 |
1 |
影像診斷學 |
教師 |
3 |
護理學 |
研究生 |
研究生學歷與本科學歷應為同類專業 |
教師 |
1 |
口腔醫學 |
研究生 |
圖書信息資源建設 |
1 |
圖書館學、情報學 |
研究生 |
計算機及信息管理 |
1 |
計算機及其應用 |
研究生 |
教師 |
1 |
醫學檢驗 |
研究生 |
本科階段為醫學檢驗專業
研究生階段為分子生物學方向 |
護理學科 帶頭人 |
1 |
護理學 |
教授 |
1.年齡50歲以內(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2.有高校工作經驗。 |
基礎醫學 帶頭人 |
1 |
基礎醫學 |
教授 |
藥學學科 帶頭人 |
1 |
藥學 |
教授 |
檢驗學科 帶頭人 |
1 |
檢驗學 |
教授 |
口腔學科 帶頭人 |
1 |
口腔醫學 |
教授 |
影像學科 帶頭人 |
1 |
影像學 |
教授 |
綜合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體檢按錄用公務員現行標準執行);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的學歷學位。 |
二、相關待遇:
1.正式聘用人選,與我院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叁年(含第一年的試用期)。試用, 期內經考核不符合其崗位要求的將予以辭退。
2.聘用人員辦妥有關招聘手續后,其在聘用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福建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3.享受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工傷、生育保險等福利待遇。
4.教授享受學院引進人才相關待遇,符合福建省引進人才條件人員,按省引進人才待遇執行。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招聘信息
本方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網(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建衛生信息網(www.fjphb.gov.cn)以及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網(www.jiji88.com)向社會公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2月15日(正常工作時間)。
2.報名要求:
(1) 應聘人員將身份證、個人簡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等復印件寄我院人事處。
(2) 應聘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我院人事部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后,在學院的網站上公布符合條件人員名單或電話通知本人。來校考試或考核時,請攜帶本人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報名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符合招聘條件且參加考試或考核的省外應聘人員,我院將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來閩單程路費(需憑我院考核時間前三日內的有效票據報銷),經考核錄用并按規定來校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者,可在正式上班后報銷參加考核的返程路費(需憑我院考核時間后三天內的返程票據報銷,返程地點須與前次報銷的來閩地點一致);應聘期間提供校內免費食宿。
(四)考試與考核
(一)報考要求“本科及以上”崗位的應聘人員按照公開考試的形式招聘: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一般應達3∶1以上(含3∶1)方可開考。考試分別采取筆試和技能考試(課程試講)、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合格線為70分,技能考試、面試合格線為75分。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選進入技能考試,技能考試合格線以上人選按照筆試、技能考試合計分高低以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進入面試。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技能考核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擬聘人選需達到面試合格線。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技能考試合格者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二)報考要求“研究生”崗位的應聘人員直接參加技能考試、面試。
(三)報考學科帶頭人崗位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考核聘用。
考試、考核結束后,公布應聘人員成績。
筆試時間、技能考試具體時間初定2008年2月下旬,請留意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通知。
(五)公示及確定人選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合格者,經省衛生廳、省人事廳審核后公示。
四、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我院與聘用人員按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有關政策,簽定聘用合同等手續。
五、未盡事宜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地址:福州市閩侯荊溪關口366號,(可乘33、38路公交車或從西客站乘坐中巴到我院下車)]
郵編:350101
聯系人:吳老師、范老師
聯系電話:0591-22869920 22869970 手 機:13959196107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09年1月22日